首页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3年) 六、 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三) 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3年) 中央具体补助金额由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六、 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三) 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 中央具体补助金额由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