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年) 二、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年) 二、 二、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要求基金会对下设专项基金的管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主动了解专项基金的运作情况,并在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对外交往和重大活动等方面加强指导,监督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业务主管单位发现基金会在专项基金管理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给予告诫,并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