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一)

(一) 建立健全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动员与资源整合机制。畅通各级民政部门与本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渠道。发挥社会工作者扎根社会、宣传倡导、组织动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实现灾害志愿服务与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应急响应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组织开展志愿者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发展多专业、多种类、多层次的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