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保障措施 (四) 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四、 保障措施 (四)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民政、保险监管和老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相关保险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养老服务行业保险意识。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和全国老龄办。 民政部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