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经财政部核定的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原申报程序逐级报批。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