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 第七章 民兵事业费 第四十条 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民兵事业费 第四十条 民兵事业费主要用于民兵的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维修、组织建设、政治工作等项开支。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