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3、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三、 家庭接生人员考核标准 (一)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一) 3、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三、 家庭接生人员考核标准 (一)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二)必须经过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保健机构组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已独立接生5次以上;(三)具有高压灭菌产包、脐带包,必备的用品和抢救药品等;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