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办法(2025年) 第二章 配置要求 第十条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配置要求 第十条 一级至八级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确需到本省(区、市)定点配置机构适配的,其城际交通(指乘坐火车、长途公共汽车等)、食宿费用,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