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四章 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许可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法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专业(型号)类别; 有效期限和发证时间。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