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2022年) 第23.2300条

第23.2300条 飞行操纵系统

飞行操纵系统设计应当:

操作简便、平滑稳和确切,以完成其功能;

防止可能的危害。

如果安装配平系统,其设计应当:

防止无意的、不正确的或者粗猛的配平操作;

提供一种方式,用于指示:

与飞机运动相关的配平操纵器件的运动方向;

(ii)对应于配平可调范围的配平位置;

(iii)横向和航向配平的中立位置;

(iv)在申请批准的所有重心范围和构型下起飞的配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