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2022年) 第23.2160条

第23.2160条 振动、抖振和高速特性

达到设计俯冲速度(VD/MD,以空速或者马赫数表示)前,振动和抖振不得影响飞机的操纵或者导致飞行机组过度疲劳,满足此要求的失速告警抖振是允许的。

对于高速飞机和最大运行高度大于7,620米(25,000英尺)气压高度的所有飞机,以巡航构型处于1g状态时,速度达到VMO/MMO前,除失速抖振外,不得有可感知的抖振。

对于高速飞机,应当确定正机动载荷系数,在运行包线范围内,当飞机使用巡航构型并达到该载荷系数时,开始出现可感知的抖振。可能的无意中超出该边界不得导致结构损坏。

从任何可能的速度直至VMO/MMO,发生下列情况后,高速飞机应当具有不会导致结构损伤或者失去控制的恢复特性:

无意的增速;

对于动压可能损害纵向配平系统工作的飞机,高速失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