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2022年) 第23.2150条
第23.2150条 失速特性、失速警告和尾旋
飞机在直线飞行、转弯飞行和加快转弯飞行过程中应当具有可控的失速特性,并有清晰可辨的失速警告,失速警告应当提供足够的余量以防止无意进入失速。
未按特技飞行审定的单发飞机,不得有无意偏离可控飞行状态的趋势。
未按特技飞行审定的1级和2级飞机中的多发飞机,在失去临界推力后的不对称推力状态,不得有无意偏离可控飞行状态的趋势。
按含尾旋的特技飞行审定的飞机,应当具有可控的失速特性,并且在作出首个改出操纵动作后,能够用不超过一圈半的附加旋转,从尾旋的任意一点上改出,期间保持在飞机的运行限制范围内。在开始改出操纵前的飞机旋转不超过六圈或者申请审定的更多圈数。
对于按含尾旋的特技飞行审定的飞机,其尾旋特性应当使得在不超出限制的情况下可以改出尾旋,并且不会因下列情况出现不可改出尾旋:
飞行操纵或者发动机功率操纵的典型使用;
驾驶员迷失方向或者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