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75条
第23.175条 纵向静稳定性的演示
爬升飞机速度在下述状态配平速度的85%至115%之间时,杆力曲线均必须具有稳定的斜率:
襟翼在收起位置;
起落架在收起位置;
最大连续功率;和
飞机配平于演示第23.69条(a)确定爬升性能要求所用的速度。
巡航起落架和襟翼收上,功率为平飞相应功率,飞机配平于有代表性的高高度和
对于正常类、实用类和特技类飞机,在配平速度附近的下列速度范围内,杆力曲线必须具有稳定的斜率。该速度范围为:从配平速度分别上下扩展配平速度的15%加产生的自由回复速度带或40节加产生的自由回复速度带,两者取大者。但在下列条件下斜率不必稳定:
对于通勤类飞机,在配平速度附近的下列速度范围内,杆力曲线必须具有稳定的斜率。该速度范围为:从配平速度上下分别扩展50节加产生的自由回复速度带。但在下列条件下斜率不必稳定:
(iii)在某速度下需要大于22.7公斤(50磅)的杆力。
襟翼在着陆位置;
起落架在放下位置;和
飞机配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