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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623条

第23.623条 支承系数

每个有间隙(自由配合)并承受敲击或振动的零件,必须有足够大的支承系数以计及正常的相对运动的影响。

操纵面铰链和操纵系统关节接头,如果分别符合第23.657条和条23.693条规定的系数,则满足本条(a)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