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九条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九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使用等有关情况,定期向人事部通报并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