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五条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棉花收购、加工和销售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