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六条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无照或超越工商登记的范围经营棉花。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