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