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七章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五十四条 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和国务院有关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可依法提起行政…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构成犯罪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