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各资格认定机关在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中所使用的文书格式和《资格证书》格式由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