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年)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六条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六条 加强教学案例库建设,推动检察机关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向教学案例转化,实现检察实践与教育培训良性互动。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