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提升检察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增强质量效果,全面推进检察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