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为推进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