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节 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八条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节 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八条 纪律处分期间分别为: 警告,6个月; 记过,12个月; 记大过,18个月; 降级、撤职,24个月。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