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五条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五条 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