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一) 第二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 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