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2020年)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七条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202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七条 企业集团应当加强核动力厂营运单位人员配置、核安全管理和财务保障,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