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定级鉴定的,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定级鉴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定级鉴定的,由许可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定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