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2018年) 八、
八、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要依托林权管理服务机构,以林权权源表为核心,加快推进互联互通的林权流转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林权管理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及时性。鼓励建立基于智能手机的区域性林业服务综合平台,将林业金融服务、林权流转交易、林业政策、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生产中介服务等信息延伸到每个林农手中,打通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严禁将现有或已取消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机构,对服务对象开展各类技术评审、评估、审查、检验、检测、鉴定等活动,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加强基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乡镇林业工作站等林业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林权服务和管理网络,大力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模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形式,积极引导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组织提供林业生产经营服务。
林草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