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