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200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听证事项;

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

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参加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情况;

其他事项。

听证笔录由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参加人确认后签字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