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国家公园、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