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2014年) 第六条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要求,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