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林业站的建设 第十一条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林业站的建设 第十一条 林业站的建设应当统一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对林业站的建设给予适当的扶持。林业站所需事业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