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定期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凡不涉及秘密的林业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和信息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