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科技司的主要职责
制定全国林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
负责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提出专项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征集项目建议。
审核通过咨询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建议,并提出项目预算及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方案。
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和协作攻关。
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成果管理。
制定全国林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
负责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提出专项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征集项目建议。
审核通过咨询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建议,并提出项目预算及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方案。
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和协作攻关。
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成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