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整车特征核定标准及核定 第二十六条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整车特征核定标准及核定 第二十六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备案或者整车特征核定而未申请的,海关总署可以指令核定中心进行核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