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国内汽车总成(系统)生产企业生产的总成(系统)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不构成总成(系统)特征的,该总成(系统)视为国产总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