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整车特征核定标准及核定 第二十三条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整车特征核定标准及核定 第二十三条 国内汽车总成(系统)生产企业生产的总成(系统)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不构成总成(系统)特征的,该总成(系统)视为国产总成(系统)。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