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八条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八条 备案车型应当是已经列入发展改革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