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并按相应管理办法规范开展业务。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