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二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或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