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自动进口许可 第十九条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自动进口许可 第十九条 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向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并持《自动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