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国际招标机构名称、注册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经地方、部门机电办核实后,向商务部申请更换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变更申请;

资格证书正本、副本;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与资格证书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