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资格核验 第十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资格核验 第十二条 商务部及地方、部门机电办每两年对国际招标机构进行一次资格核验。自获得国际招标资格之日起至资格核验申请之日止不满两年的国际招标机构,可以不参加当次资格核验。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