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果公告后3日内通过招标网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招标机构凭《评标结果备案通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在网上通知其他投标人。
使用国外贷款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果公告后3日内通过招标网出具《评标结果通知》。招标机构凭《评标结果通知》,向贷款方报送评标报告,获其批准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使用国外贷款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果公告后3日内通过招标网出具《评标结果通知》。招标机构凭《评标结果通知》,向贷款方报送评标报告,获其批准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