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六章 评标 第三十四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评标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必须保密。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评标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