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为实际所需专家人数。1次委托招标金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1/2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每位专家只能参加其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2项工作中的1项。凡与该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外聘专家,招标机构不得确定其为被选专家,且需要重新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