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评标过程中如遇重大意见分歧时,可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议。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