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十八条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十八条 招标委员会在《国际商报》等媒体上公布中标企业名单,同时由招标办公室向中标企业下发《中标登记手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