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十四条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2001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十四条 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招标办公室对标书进行初评。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五条